【日本离婚】如果在日本离婚,在法律上可能要净身出户 很多人没有想哟!

2021-06-02 日本房产移民 9079

01说到明星离婚,很多人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甚至很多貌合神离的夫妻,对外营业打造恩爱人设,其实早就是各玩各的,之所以不离婚也正是因为利益牵扯太多,财产分割不清楚。

5月月初爆出比尔·盖茨离婚,因为财产数额巨大,夫妇二人甚至各自组建了顶级律师团队,八千多亿的身价遭分割无疑是板上钉钉的。

可见,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2019年日本著名导演北野武与结婚近40年的妻子离婚,他将名下近13亿人民币财产尽数转到妻子名下,自己净身出户,可谓是真惨。毕竟,那时,北野武已经72岁了。

之后还有传闻爆料,北野武在离婚后非常后悔,没有钱,没有朋友,情妇也跑了,真是晚年凄凉啊。可见,离婚还挺有风险。

其实在日本,离婚也要面临夫妻之间财产分配的问题,像北野武老爷子这种自愿净身出户的例子几乎是没有的。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在日本离婚时财产分配的问题~

 

02财产分配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是分配对象。能否成为财产分配对象的一个判断标准是:这些财产是否是婚后通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助而形成和维持的财产。

如果是符合该标准的财产,原则上无论其所有权名义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是财产分配的对象。另外,不仅仅是银行存款和房产等附加的财产,婚姻中的借款(如未付清的房贷等)也是财产分配的对象。简单地说就是赚的钱一起分,欠的钱也得一起还。

另外,离婚前分居时,原则上以分居时为基准判断是否成为财产分配对象。因此,即使在正式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对于分居后取得的财产,也不会成为财产分配的对象。也就是说即使婚姻关系还在继续,分居后就不能说是夫妻合作得到的财产了。

 

另一方面,如果是夫妻各自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姻中父母赠送或者继承的财产被认为是“特有财产”,不能成为财产分配的对象。但是,这些“特有财产”在结婚后通过夫妻合作来维持价值的情况下,或者价值增加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有贡献的情况下,也有根据贡献度的比例作为财产分配对象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还是得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03财产分配的方法

在日本,离婚的形式可分为协议离婚和法院起诉强制离婚两种。如果双方已达成协议的话,就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话,按照日本法律的规定,共同财产如存款、房产、证券等将按一人一半分割;如果是由于某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婚姻破裂,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给另一方,金额通常可高达几百万日元,并且离婚分得的财产是无需缴纳赠与税的。

但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时,事情就会变得复杂。一般因为考虑到保护女方和孩子的情况,基本上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那么房产也就归女方所有,共同财产基本上也都归女方所有。

 

日本还有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丈夫有义务支付给妻子抚养费,直到妻子再次结婚。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也是根据丈夫的收入分级而定的。

日本法律还保护老年家庭主妇的权益,在丈夫退休后离婚的,养老金也将分割一半给女方。

但是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到双方的切身利益,男方自然不会轻易妥协,双方都会据理力争,难免产生冲突,实际情况很难达到双方都满意。

 

04不动产的分配

离婚时,会常常遇到带房贷的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婚姻中利用房贷以丈夫名义(或夫妻双方的名义)取得的房产,将其作为财产分配给妻子,使妻子的股权达到100%,这样的情况非常多。

如果房子的价格高于房贷的余额,则用出售房子的钱偿还房贷,剩下的钱由夫妻平分。另一方面,如果房子的价格低于房贷的余额,且夫妻中有一方继续居住,那么就需要用市场价格等方法来进行清算。

 

关于有房贷房产的财产分配,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丈夫继续居住在家里,妻子搬出去(按揭债务人是丈夫)

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因为房产的名义人和债务名义人都是丈夫,所以也不需要任何登记手续,继续由丈夫支付房贷就好了。

但妻子是抵押贷款的连带担保人的话,如果丈夫未按时还款,银行会向妻子提出偿还请求。

这种情况即使妻子告诉银行“因为离婚,希望取消连带担保人”,一般银行也不会回应。所以就需要找新担保人,重新抵押贷款,才能撤销妻子的担保。

 

(2)妻子继续居住在家里,丈夫搬出去(根据按揭债务人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按揭债务人由丈夫改为妻子。如果妻子没有与丈夫同等的收入和资金,银行同意变更债务人的可能性很低。但要是妻子通过了银行审查,是可以变更债务人的。

按揭债务人依旧为丈夫。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不能及时还款,银行会实行抵押权并扣押房子进行拍卖。这样的话,妻子就不能继续住在家里了。另外,由于按揭是对“按揭契约者(丈夫)居住的房子”进行的,所以如果妻子继续居住,就会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

 

这时候把房子的名义人从丈夫改为妻子也可以,不过这需要银行的同意。在登记手续上,未经银行的同意可以进行丈夫对妻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在借贷合同中写着“未经银行同意变更业主的情况下,银行可向双方索取房贷”的条款。因此,未经银行同意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存在一定的风险。

 

总体而言,日本男女离婚“瓜分”财产过程比较规范细致,既划分钱财,又划分责任。在主要项目上有案可循。离婚这个事谈不上谁占了谁的便宜,更谈不到什么双赢。男女离婚后把心思用在今后生计即可,不必再为财产分配不当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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