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持绿卡身份在美国购房,信托,及遗产等缴税情况吗?

2020-11-27 - 2421

持绿卡身份在美国购房,信托,及遗产等缴税情况
对非美国公民(外籍个人)而言,需依据“绿卡标准”或者“实际停留天数标准 ”来判定是否为外籍个人税收居民,美国居民标准通常基于公历年度计算。

 

实际停留天数标准如果外籍个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被视为满足本
标准:
1.本公历年度内在美停留不少于31天;
2.根据以下计算公式,本公历年度和过去两个公历年度加起来的三年内在美停留不少于183天:
a.本年度在美停留的全部天数,加上
b.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三分之一,加 上
c.再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六分之一。
一般来说,个人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出现在美国境内都视为其当天在美停留。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人在美停留时间不计算在实际停留天数内。相关信息可以查阅美国国内收入局519号刊物外籍个人税务指南。
 
 

您知道持绿卡身份在美国购房,信托,及遗产等缴税情况吗?


几种较特别的情况,不被计算在居美时间内:
 加拿大和墨西哥居民白天过境工作、在去外国途中于美国过境、外国船只船员在美停留、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离开美国的时间、留美学生的头五年等。不符合以上居住要求的外国人则在税务上归为外国人(Non Resident Alien)身份。
【外国人税务的好处】
 假如在税务上符合外国人(Non Resident Alien)身份,在美国赚取的联邦公债利息、银行利息及买卖股票或共同基金赚取的「资金增值(Capital Gain)」收入,完全免付任何美国税,银行或股票经纪行亦无需扣30%的预缴税(Withholding Tax)。
 
外国人由于没有社会安全卡号码,在美国银行或股票经纪行开设帐户时,须填写W-8BEN表,以证明其外国人身份。这份W-8BEN表格的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须再填,否则银行将扣除预缴税。
 
要注意的是,一些持外国身份的家长,为求便利,与已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子女,联名开银行或股票户口,既让子女代管财务,也方便子女继承其遗产。税例规定,联名户口的每一个持有人都须填写W-8BEN表格,如其中一位持有人是美国公民或居民,便不能填写W-8BEN表格,结果令该帐户变成由美国人拥有,失去外国人免预缴税和免收入税的好处。 
 
【外国人在美出租房产收入】
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自由购买出租房地产,但租金收入和将来卖出时得到的资金增值收入都是个人的收入,需要缴付入息税,情况与一般美国纳税人无异,只不过他们要用1040NR表格。
 
外国人申报收入税,税率与美国人一样,可是,外国人不能享用以下两项扣税的优惠:
1.个人免税额(Personal Exemption)
美国纳税人每人有3950元个人免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可得7900元个人免税额,家中有「受抚养人」(dependent)者可以得到更多个人免税额,而免税额减低要课税的收入和收入税。外国人利用1040NR报税表时,只能享用一个个人免税额,除非该外国人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或是南韩公民。
 
2.标准扣税额(Standard Deduction)
美国纳税人可使用起码6300元标准扣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有12,600元标准扣税额。可是,外国人不能使用任何标准扣税额,只能选择使用逐项扣税(Itemized Deduction)。假如该外国人完全没有在美国居住,没有任何逐项扣税的项目,便等于没有任何扣税的优惠。

因此,外国人虽然收入税率与美国人相同,实际的税金比美国纳税人稍高。
 
【外国人在美卖屋时的收入】
有一条税例,名为Foreign Investmentin Real Property Tax Act of 1980(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例,或简称FIRPTA)规定,外国人在卖屋时的增值收入并非税率比较低的「长期资金增值」(Long Term Capital Gain),而是当为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要按税率计算税金。
 
此外,外国人也面对「预缴税」(withholding tax)的问题,税例上规定,假如卖屋者是外国人,而该物业不是自住和售价超过三十万元,买家或其公证代理便有责任,要在卖屋款项上扣除预缴税,然后交入国税局。扣除的金额是卖屋价的10%。不论是否有资金增值,也不论资金增值多少,都要扣除预缴税。


除了联邦国税局扣税的要求外,州政府也有可能规定要扣除预缴税。在加州税局规定,要扣起售价的3.3%,亦是买家和公证代理的责任。

这两者都是预缴税,假如真正的税款比预缴金额低,当然可以在报税时要求将多付了的税金取回。
 
【外国人遗产赠予税】
每个美国的居民及公民,都有一个遗产免税额,若遗产市值不超过该金额,就完全没有遗产税。目前,遗产免税额是每人549万元。这个遗产免税额全部可以在生前预先赠予,即将自己的资产送给他人,只要在免税额以内,即可免付赠与税。此外,每人每年可以另外赠送任何一个人14,000元,同样免付赠与税。
 
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产业,逝世后的遗产税如何计算?
除了在美国的银行存款不计算外,其他在美国股票经纪行户口中的股票、债券、甚至房地产,都算遗产。外国人在美国的遗产,只有6万元免税额,所以可能会有相当重的遗产税。
 
外国人把这些将来被算为遗产的资产,作生前赠予又如何呢?
外国人亦有每人每年14,000元免赠与税的条例,可是他们仅有6万元遗产免税额,且不能在生前预先赠予。所以外国人将在美国的资产作赠予是有困难的。外国人要将在美国的房地产免税赠送给子女,需要先成立公司,将房地产放入公司,然后将公司股票作赠予,因为股票是属于Intangible资产,没有礼物税。
 
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
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的规定,合伙企业(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合伙企业除外)、S类公司( S corporation)、托人信托、简单信托、共同信托基金( Common Trust Fund )都是税收透明体。-般来说,对于不属于“实质性公司”的美国国内商业实体,除非其自己选择了公司身份,否则将视为穿透体(如果只有一一个所有者 )或者合伙企业(如果有多个所有者)处理。如果选择作为公司,该实体应按协定规定作为税收居民缴税。不属于“实质性企业实体"的外国公司也自动或选择成为穿透体或者合伙企业。不属于“实质性公司”的外国商业实体,可以作为或选择作为穿透体或合伙企业。穿透体和合伙企业都是税收透明体,无须负担或缴纳所得税,不论该透明体是否分配收入,其所有者均需根据现时情况分别考虑各自的收入分配份额,并且以所有者直接取得收入为假设来判定收入的特征及来源。如上所述,税收透明体可以是美国税收居民。
只要税收透明体收入所归属的个人是美国税收居民,那么该税收透明体从外国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相关协定待遇。
有关国内网站查询个人税收情况可以参见美国社会保障总署网站(www.ssa.gov)

 

 

暂未查询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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