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旅个游,还需要纳税?!——不是美国人,还要缴美国税?

2018-10-29 - 1174

Resident

很好理解,就是有美国身份(公民);

Non Resident Alien

界限简单,就是纯种美国以外的外国人,不是公民也不属于美国纳税人,也没有太多负担;

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

非居民美国纳税人

唯一“Non Resident Alien”和“ 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的界限就很暧昧了

接下来就为您揭秘

到底为什么旅个游

都得缴税了……

满足任一条件都视为

非居民美国纳税人

一丨持有绿卡

二丨实质性居留

即:

人在美国境内至少:

1.  在今年居留31天,且

2.  符合183 天算式

质性居留中最重要的一环

就是大名鼎鼎的

183天算式

从今年数起3年(今年,前年,大前年)

a.  今年所居留总天数

b.  前年1/3的居留总天数

c.  大前年1/6的居留总天数

a+b+c≥183

注:范围不包括美国的殖民地,和领空,主要包括:美国50大洲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美国领海等。

各路英雄豪杰,诸多栽在此处……

为方便大家理解,小编在此举个栗子:

如我们之前文章提到来美国买房看儿子的李先生例一:

李先生(B1旅游签证)

2017:  95天       X  1

2016:  180天      X  1/3

2015:  180天      X  1/6

所以王先生一共是185天,达到了美国税法规定的183天算式

因此,在过去三年只是往来美国看儿子,旅旅游,购置房的功夫,就要“被掏腰包”缴美国税,到了截止日期就得像模像样的跟所有美国公民一样,做Tax Return,不交的话,过期就罚款,一直累计,一直累计……

SO,小编忠告:

当了解到自己是不是“必须”要缴税的时候,自己就可以提前规划,规避不必要的税款和罚款。

因为作为非居民,我们既没有SSN,又没有其他可以用来报税的身份证,所以要提前准备申请ITIN。

俗话说,惹不起,咱躲的起——被动之前先主动了解税法,适当规避,这“杯具”就不会落在咱们身上了。

看了这篇文章的各位,请奔走相告你们经常出国的亲朋好友,看看有无中签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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