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I-829表与旧版的比较分析
2017-05-27 - 1766
2017年4月21日,美国移民局公布了新版I-829表(移除条件申请)。并且宣布,自2017年7月24日起,移民局将仅接受版本日期为4/21/17的I-829表,新表可以在移民局的官网上下载:https://www.uscis.gov/i-829
新版I-829表仍然是11页长,不过进行了重组,相比旧版,移动了一些信息收集题到别的地方,也合并了某些部分。4/21/17版I-829表中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要求收集更多额外的、更详细的关于新商业企业(NCE)和创造就业企业(JCE)的信息。
一部分重要增补如下:
不再要求披露新商业企业的净收入
询问:在投资之后,新商业企业是否发生变化?包括出售资产或出售任何收益
询问:区域中心是否被终止?
新增关于创造就业企业信息的部分:
· 收集创造就业企业的名称和实际地址
· 询问:EB-5投资时,以及I-829申请递交时,全职直接就业的数量
· 询问:如果投资是投入困难企业,维持和创造了多少就业?
· 从新商业企业转入创造就业企业的EB-5资本有多少?
· 询问:创造就业是按照I-526申请中的商业计划书所述吗?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关于创造就业企业的新问题是第七部分的问题七:
“自最初投资之日起,创造就业企业是否出现以下情况:申请破产,停止经营,企业性质有重大变更,组织结构或所有权有任何变更,或创造就业企业的业主、董事、普通合伙人、经理或有类似权益或类似身份者因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而被发起刑事或民事诉讼?”
如果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需要在申请表的最后附上详细的解释。
对I-829表的更新反映出美国移民局目标对EB-5项目进行更好的监管,更详尽的信息收集似乎是为了协助移民局可能会进行的I-829面试或者现场考察。上述比较分析并非详尽无遗,建议大家自行审阅新版I-829表并咨询自己的法律顾问。
再次提醒各位注意,自7月24日起,必须使用新的版本日期为4/21/17的I-829表进行申请。
作者 : IIUSA
美国EB-5投资移民行业协会
暂未查询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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