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彻底明白海外资产申报规则

2017-04-21 - 7312

      这一段不时有人问起资产申报及其相关税务问题,今天为大家做个简单明了的盘点。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几乎所有的税都是针对收入来征收的。你的个人资产即便是需要申报,对资产本身并没有征税要求。遗产税当然是个例外,登陆后资产进入美国,有可能会遇到解释资金来源的要求,但并没有征税要求。登陆后亲戚朋友赠予的资产,也同样可能有申报要求,但也没有缴税的要求。

      提到海外资产申报,当然最重要的两个规则是我们俗称的“肥咖”和“肥爸”。因为这两个规则牵涉到的人比较多。那它们有什么不同呢?

让你彻底明白海外资产申报规则

      FATCA资产价值多少才需要申报?

让你彻底明白海外资产申报规则

      这里,“长居美国”是指你大部分时间居住在美国,当年被认定是美国的税务居民。“长居国外”则是你当年因为在美国之外居住超过330天或别的原因不是美国的税务居民。对于刚刚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来说,因为要保持绿卡身份,一般都会是“长居美国”。

      总的来说,“肥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洗钱,它的申报门槛比较低。“肥咖”的目的是为了防逃税,它的申报门槛比较高。“肥爸”是申报账户,“肥咖”是申报资产。但很多资产都是在账户里的,所以两者有很大重叠性。

      两者的处罚不尽相同。对于“肥咖”,如果不申报,罚款可达1万美元,接国税局通知后仍未申报,每30天加罚1万美元,最高6万美元。有刑事处罚可能。 对于“肥爸”,如果不是故意,罚款最高1万美元,如果是故意疏忽,则为10万或者账户余额的50%, 两者取高。也有刑事处罚可能。

      这两个申报大家了解的比较多是因为它们牵涉到的人最多。但这并不是申报资产的所有规则。如果有大额非美国人的捐赠,或者有国外的信托,则有可能需要填写3520表申报;如果你对外国公司有控制权或拥有权,则有可能要填写5471表申报;等等。 所以,一定要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最近大家听得比较多的一个和资产披露有关的词是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共同申报准则。 是100多个国家参加的协定,自愿匹配的国家互相披露对方公民在本国金融机构的资产。关于CRS的文章不少,在此不再赘述,只想提三点。

      第一,这不牵涉自动申报,也不牵涉直接的税收,是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也足够让人坐立不安,I know, I know)。 第二, 有好些以前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地方也在这个network之内,比如瑞士,比如百慕大,比如英国维京群岛,比如开曼群岛。

      第三, 非常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CRS的启发和灵感来自于美国的FATCA, 但至今美国还未承诺加入CRS。 如果像瑞士这样有着严谨银行保密法的国家都要开始披露客户资产,而美国完全不用遵循同样的规则,结果可想而知。对啦!很多钱都开始往美国跑了!美国又是一个用信托用得炉火纯青的地方。很多富豪们发现,如今美国的资产私密性倒是比很多国家都高! 难怪彭博商业周刊去年有篇文章:“The World’s Favorite New Tax Haven Is the United States” (世界上最新盛行的避税圣地就是美国)。

      了解相关规则是基础,与自己的会计师或者是专业的税务律师交流沟通,提前做好规划,则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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