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国投资的法律框架

2017-03-06 - 2201

      中国对美国的投资,无论是资本输出国的中国,还是资本接收国的美国,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美国的法律规定,从条款,程序和执行规则来说,和中国都有所不同。熟悉这些法律框架和环境,并了解合适的攻关技巧,是保证一项投资成功的最基本条件。中海油在2005年对美国Unocal失败的竞标就是一个典型的学习案例。我们今天为大家捋一捋美国方面针对外来投资的法律框架。以后也会为大家分析中国方面的法律要求。

      对于中国投资人来说,最为主要的审查来自于CFIUS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US,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下面简称“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审查重点是和国家安全有关的事宜。

      总的来说,美国对于对外和对内投资都持着非常鼓励和开放的态度。除了一些很少的行业方面的限制和有限的国家安全审查,没有其他太多的官僚。

      我们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美国是吸收外来投资的第一大国。在全世界的跨境投资有所下滑的去年,美国独树一帜地实现了11%的净增长。这个国家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可见一斑。

      行业方面,美国对以下7个行业有投资限制。渔业,交通,传媒,电力,自然资源,通信,和金融。 有限制不是不能投资,只是对外国投资人的股份有所规定。限制性最强的两个行业是渔业和交通,其它五个行业的限制并不严苛。

      下面的图表按照OECD (经合组织)的标准列出了这七个行业的投资限制程度。指数最高者表明限制最高。四个限制领域分别为: 外资占股,审查批准,主要涉外人员,其它。

中国对美国投资的法律框架

      (来源: Rhodium Group报告)

      上面谈到的这些规定是指联邦政府方面的。美国的州政府有着相当独立的权利,对于外来投资有着自己的要求。这些要求一般牵涉到外资占股,农用地占用等。 但州政府层面的规定相对宽松,再加上各州之间经常为了争夺投资而给投资人开出各种优惠条件,所以这方面的规定并不繁琐和复杂。

      一般来说,投资人会自愿申请委员会的批准,免得注入资金后由于国家安全问题而被迫撤资。委员会可以因为任何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原因发起审批。审批本身是30天,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做更进一步的调查,调查的时间为45天。如果在调查后委员会认为应该阻止资金进入,那么总统需要在15天内做最后决定。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大部分情况下,如果委员会发出不让人乐观的信号,投资人就会中止投资。有的时候,委员会和投资人签署协议,更改投资的一些条款,但并不中止交易的进行。

      近年来由于中国对美国科技领域投资的增长和国有企业的参与,被委员会审批的投资项目也在增加。但因为整个投资量在近年极速上升,被审批项目占整个投资项目的比例其实有所下降。

      下图中蓝色代表被委员会审批的中国投资交易笔数,绿色代表整个投资交易笔数。

中国对美国投资的法律框架

      (来源: Rhodium Group报告)

      从1996年到2016年,大约有10个来自中国的投资在审查后撤资。有些是被迫撤资,有些在得到负面信号后自动放弃了交易。

      外资进入美国的另外一个要求则是一些特殊的信息披露。如果一个企业有至少10%的选举股权来自外国投资者,投资者必须参加BEA(美国经济调查局)每5年举行一次的外资调查,提供相应信息。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三种信息披露:入资时,每季度,和每年,除了信息披露, 前面提到过的一些特殊行业,比如自然资源,还需要特殊的注册登记。

      中美两国有着不同的经济制度,法律环境和商业文化。对你的目标企业所在行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详细的了解,是保证未来投资成功最先要做的功课。

      作者 : Fla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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