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诉你,哪些人不得移民美国?

2017-02-09 - 2667

      目前,以投资移民为代表的美国移民在中国大陆越来越流行。虽然移民美国的限制条件并不多,但是也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移民美国。那么究竟那些情况会导致不能移民呢?本文就美国移民法中比较常见的不得移民的情况做了一个简单的归纳。以供广大移民申请人和移民服务公司做一个参考。

      I. 因健康原因不得移民

      a. 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的传染病

      这里的传染病是指:肺结核,麻风病以及淋病、梅毒、肉芽肿等常见性病。其中不包括乙肝,也不包括艾滋病(原先是,后被移除)。

      在此情况下,有下面一种豁免:

      亲情豁免:如果是移民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或者未成年且未婚的经合法收养的小孩的,可以被豁免。

      b. 行为或精神异常

      1. 现在不正常

      申请人行为或精神异常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

      2. 过去不正常

      申请人曾有过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的行为或精神异常,并且这种异常可能重犯或者导致其他的有害行为。

      c. 未达到疫苗接种要求

      疫苗都可以补打,体检时都可以一并处理。所以这个实践中并无大碍。

      d. 药物滥用或上瘾

      通俗来讲吸毒的瘾君子不得移民美国。

      II. 因犯罪原因不得移民

      申请人有违反公德的犯罪行为,是指除了政治犯以外的所有犯罪。

      a. 例外及豁免条件:

      1. 少年犯例外:仅犯过一次罪,且在18岁之前犯的罪,且犯罪及被释放发生在移民签证申请的5年之前(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

      2. 轻罪例外:仅犯过一次罪,所犯罪名的最大刑期不超过1年且申请人实际入狱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在中国,只有危险驾驶这一个罪名符合这个条件。

      3. 老历史豁免:犯罪发生在15年前,接收申请人不会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且申请人已经被改造好(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如果申请人有两次或以上的非政治犯罪,且累计被宣判入狱的时间在五年或以上,则此豁免不适用。

      4. 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

      b. 但是上述老历史和亲情豁免不适用于:

      1. 犯罪行为涉及谋杀或酷刑。

      2. 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此后犯下恶性重罪,或者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但此后其在被发起驱逐出境程序之前曾非法连续居留美国不少于7年。

      III. 因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不得移民

      a. 签证官相信申请人会去美国从事间谍、破坏、反对美国政府或其他违法行为。只需签证官自己认为就可以,无需证据。

      b. 申请人是恐怖分子、参与纳粹迫害或大屠杀、或是***等极权政党D员。与中国申请人相关的是这一项,但是实际上这一项的执行并不严格,签证官允许申请人进行合理解释,仅仅是形式上的D员(而非信仰上,实质上的)并不会影响移民。

      IV. 因在先非法居留美国的记录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经非法居留美国超过180天且不满一年的,3年不得入境美国。申请人曾非法居留美国一年或以上的,10年不得入境美国。

      V. 因欺诈行为不得移民美国

      申请人以或者曾以欺诈方式试图获取移民法利益的,不得入境美国。

      在此情况下,只有下面一种豁免。

      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

      VI. 因J签证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而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以J签证在美交流学习,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不得申请移民签证赴美。但是由于现在投资移民排期较长,只要申请人人在中国国内,目前这一条已经不会影响投资移民申请人了(从递交申请到排期结束,早已过了两年了)。

      原文作者:罗厚民律师(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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